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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“农超对接” 推进农产品产业链建设

发布时间:2019-07-19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

完善“农超对接” 推进农产品产业链建设
九三学社扬州市委
“农超对接”即农产品与超市直接对接,是政府解决农产品生产销售问题,支持有实力的大型连锁超市及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基地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紧密、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的一次创新。通过产销双方签订意向性协议书、按照市场需要生产、向超市和菜市场、便民店直供的方式,达到避免农产品生产的盲目性、稳定销售渠道、减少流通环节、降低流通成本和销售价格的目的,实现农业生产者、消费者、销售者的共赢。
一、我市推进“农超对接”的具体措施
2011年,我市以发展鲜活农产品“农超对接”经营作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,探索建立农产品采购联盟、推动江苏宏信超市、东方超市等大型超市与吴桥、小纪、沙头等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签订合作协议。下半年,为抑制菜价过快上涨,又先后在市区建立了32家“农超对接”的平价蔬菜商店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。一是搭建农超对接平台。举办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对接洽谈会、产品展示推介会,签订购销合同。推动连锁超市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“农超对接”信息服务系统发布供求动态信息。牵线大型连锁超市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对接,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,以销定产。二是培育农超对接主体。推动大型超市设置合作社产品专卖区,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。协调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,形成规模效益,培育自有品牌。万顺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由我市8家专业合作社发起,吸收各地25家专业合作社联合成立,主要销售联社成员自产的豆制品、水产品、禽蛋等农副产品,不仅为农民传递市场信息,还提供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。润泽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22个成员合作社抱团进城,设立农产品专卖窗口,为市民提供绿色、安全、放心的优质农产品,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涉及50多个大类、500多个品种。三是加强平价蔬菜商店规范化建设。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,配送中心和蔬菜基地等农超对接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,为各门店提供质量安全的生鲜农产品平台。按照“菜园子”直达‘菜篮子’”的思路,已建的32家平价蔬菜商店,大部分与蔬菜生产基地建立了直接供销关系。政府出台平价蔬菜商店建设实施意见,明确建设形式、条件和目标,落实用水、用电价格优惠、开办补贴、差价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措施。同时制定了平价蔬菜商店管理办法、平价蔬菜价格监测办法,规范平价蔬菜商店经营行为。
二、我市“农超对接”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
“农超对接”使我市企业、农户、消费者三方皆从中受益。一是减少了中间环节,降低了流通成本。二是产销双方签订长期购销协议,有效保障了市场供应,稳定了市场价格。据了解,平价商店菜价一般低于市场平均价格20%左右。三是上市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得到保障。商家按照市场需求,提出品种、数量、品质、安全要求,并参与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,通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向农民提供科学用肥、用药等指导,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。四是提高了试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水平。五是降低了产销信息不对称的风险,减少了产销环节的损失。
但我市的“农超对接”毕竟刚刚起步,对接水平还较低,对接关系还不稳定,市场占比还较低。项目主要集中在市区,县城镇项目很少。生产环节组织化水平还较低,可提供的农产品还不丰富。具体对接环节中,一些农民合作社缺少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、包装比较随意,无法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等问题,也成为“农超对接”的阻碍。
三、完善“农超对接”,推进农产品绿色产业链建设的对策建议
“农超对接”模式是农产品供应链集成化的产物,生产者和终端零售者在集成化供应链管理模式中建立鲜明合作关系,有利于各自发挥核心优势和资源,实现整个供应链的动态优化。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,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。我市应将“农超对接”列入“幸福民生”工程,加大这项工作的推进力度,力争“十二五”期间生鲜农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的比重达到30%。为此建议:
1、加大对“农超对接”项目的政策扶植力度。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,增加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,提高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。金融部门要增加对冷链物流中心的信贷投入,探索供应链融资、抵押贷款等方式,解决融资难的问题。支持公司连锁超市建设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,试行部分鲜活农产品强制性冷链流通,降低损耗率。尽快提供合作社产品统一销售发票,减免增值税抵扣和合作社“三品一标”认证费用,降低和规范农产品进场费及摊位费。完善应急预案,加强市场监测、信息引导和产销对接,维护蔬菜市场稳定,保障菜农利益。
2、加强指导监督,规范农超对接行为。鼓励对接双方签订长期合同,建立稳定、紧密的合作关系,提高合同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,加强安全生产记录管理。对进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,按照标准分级、包装、加贴标识,实现合作社产品质量可追溯,并努力创建品牌。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超市的需求,实行统一采购种苗、统一采购和使用农资、统一记载田间档案、统一采收产品、统一检测农残。组织超市和连锁企业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指导和服务。
3、推动超市由临时性的规模采购向订单制转变。超市应对销售数据进行收集分析,针对市场的消费导向和消费趋势,结合以往的各品类的销售状况,指导战略合作农户进行计划性生产。要强化社会责任,着眼长远利益,杜绝参与推波逐浪压级压价,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。
4、简化合作流程,方便农户。农户与超市的传统供应商相比,既不熟悉商超运营模式,也不具备资金缓冲能力和市场抗压能力,一时很难适应商超复杂的采购流程和繁琐的结算模式。他们依托的专业合作社或者协会,也不是经营实体,不能承担传统供应商提供的先期投入。为实现稳定的产销合作,超市应该给予合作社技术、资金、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与帮助,改由零售终端支付先期投入,简化农产品采购、结算流程,为农户提供方便。
5、持续推广“超市+合作社+农户”模式。抓住关键环节,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,加强对优势产品、产业、合作社的扶持,逐步扩大农超对接的范围。动员多方力量,促进农产品流通设施装备改造升级。加强“农超对接”宣传和培训,提高各方主体的对接意愿和能力。指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现代经营管理制度,形成规模效益。降低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的门槛,拓宽农民合作社与超市对接的销售平台,完善发布供求信息,开展网上签约和交易的网上信息平台。建立更多结构紧密的,集生产、加工、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农民合作社,对农产品进行专业化、标准化、商品化的生产,逐步完善运输设备、提高销售能力,使更多的农民加入“农超对接”,增加收益。(执笔 余海鹏)